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和《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》的规定,经第六届岳阳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,决定聘任下列363名同志为第六届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名单如下:
第六届仲裁员名单
(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序)
丁 刚 于恒兵 万 景 卫冬云 马 会 马先耀
马来莹 马浩然 马 捷 王 坚 王 峰 王 骏
王 强 王 群 王 蕾 王 霞 王大东 王小君
王云峰 王世平 王成柏 王向阳 王秋荣 王祖民
韦 当 韦锶蕴 支学雷 车艳梅 毛冬平 毛德龙
仇 伶 文海泉 方全丰 方 静 尹晓闻 邓 红
邓 松 邓 南 邓志伟 甘 强 左平良 石言兵
龙劲韬 卢承峻 卢衍竹 卢绪海 叶 凯 叶志宏
叶佑良 田京欣 白凤秀 乐 芳 包克成 冯 秋
冯 娟 冯 颖 宁 家 宁显文 邢亚琛 吕建伟
吉·布音那森 朱明华 朱学胜 朱石强 朱厚辉
朱媛媛 伍劲松 任 泵 任 磊 任一果 任志敏
任育平 任雪丽 向光荣 全渝滨 庄玉友 刘 轶
刘 浩 刘 娟 刘 铭 刘 榆 刘 路 刘 筠
刘一鸣 刘大卫 刘小方 刘久平 刘卫红 刘文志
刘以拓 刘立华 刘立新 刘利民 刘岳璨 刘金鹰
刘战尧 刘桂林 刘海峰 刘章武 刘耀武 刘耀恒
江 滔 江仲有 汤敏煌 安丽娣 许 艳 许 赞
许芳顺 孙 勇 孙智俊 纪岳森 纪荣荣 苏 崎
苏子毅 杜换涛 李 贤 李 菁 李 萍 李 铭
李 超 李 斌 李 鹏 李 磊 李向欣 李名博
李志强 李建国 李春江 李政明 李茨安 李振湘
李惜娟 李惊涛 李朝艳 李斌辉 李德福 杨 杰
杨 明 杨 勇 杨天歌 杨仲凯 杨建华 连 有
肖 平 肖 磊 肖正海 吴 昊 吴 欣 吴 勇
吴 哲 吴丁旺 吴大文 吴用平 吴兴生 吴殿朝
何长春 何亚芳 何应伟 何啸伟 余志锋 余 铁
汪 翊 汪小青 沈 辉 宋 芳 张 东 张 彤
张 莉 张 核 张文丽 张光宏 张旭锋 张红雨
张志晓 张利民 张冶钢 张忠伟 张咏涛 张泽民
张焕明 张鸿鹏 张鸿霞 陈 先 陈 伟 陈 利
陈 宏 陈 波 陈 盼 陈 勇 陈 博 陈 锋
陈 豪 陈卫彪 陈元平 陈亚楠 陈华君 陈华庭
陈炎生 陈承正 陈绍华 陈适平 陈振华 陈莉花
陈鑫辉 苟 波 林 娜 林飞翔 林奇伟 郁红祥
欧阳冬青 欧阳卫 欧阳辉 易德祥 罗 奇 罗 琼
金 毅 周 旺 周 果 周 超 周 静 周小海
周永东 周伟林 周玲英 周素林 周高彦 周家强
周慧明 郑 彦 郑云中 郑林涛 郑柳钦 郑震捷
房宝盛 屈文静 赵 民 赵 华 赵 兵 赵讶利
赵顺成 赵振华 赵钰涛 赵海清 赵福伟 郝 伟
郝 军 荆君望 胡 丹 胡 刚 胡 娟 胡小之
胡圣诞 胡有志 胡余嘉 柳 芃 柳 明 钟扬飞
钟扬民 段辉艳 段营欣 侯春雷 俞延彬 姜永慧
姜行燕 姜金栋 姜朝晖 洪 彬 姚 伟 姚华平
姚志斗 姚时雨 贺先明 骆 清 骆世明 秦建龙
袁 龙 袁新忠 聂世武 索建国 夏长波 徐 芳
徐 峰 徐 航 徐祖林 徐爱新 殷 翔 凌忠实
高 康 高 慧 高玉美 郭 帅 郭 华 郭 铮
唐立龙 唐青山 唐俊颖 涂 艳 陶 红 黄 晋
黄大成 黄招时 黄亮星 黄前勇 黄朝阳 曹 琼
曹 晴 曹乔华 曹宏君 曹国强 曹春武 曹景毅
戚兆波 龚荣乐 常贞丽 崔桂林 符 勇 符向宇
康小鸫 章德君 梁 斌 梁玉茹 梁伟东 梁柱坚
隋 政 彭仕权 彭春朝 彭彦林 彭晓楠 彭蠡月
董 更 蒋训民 程 浩 舒劲波 鲁仁智 童娟娟
曾 靖 曾文亮 曾淼红 谢 君 谢文强 强 华
蓝照辉 蒯婷婷 楚 方 管巧丽 廖 英 廖石龙
谭国戬 谭泽华 谭家强 熊定中 熊艳喜 熊新星
黎 蓉 黎学宁 黎建新 黎敏波 潘志玉 戴 舒
戴万吉 戴勇坚 魏君涛 魏鋈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