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现在告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仲裁的权利义务。(1)有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权利;(2)……当事人听清楚了吗?”
“听清楚了!”
3月2日上午9点整,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在岳阳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。这是岳阳仲裁委员会2021年春节后审理的第一宗案件,同时也是自第五届岳阳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,第一起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的案件。
一个半小时的庭审过程中,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举证、质证和辩论。仲裁庭充分保障了仲裁参与人的权利,整个庭审过程公正严谨。最终,双方当事人达成意向,同意在庭后10天内进行调解。
在处理经济纠纷案件中,岳阳仲裁委员会始终遵循调解优先的原则,将庭前、庭审、庭后调解有机结合,注重把握好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,依职能化解社会矛盾,真正实现定纷止争、案结事了。近一年来,调解结案率明显上升,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任。